其實大學時一直都知道有同志遊行的存在,只是大學在遙遠的後山, 加上那時正在體驗初戀、初次失戀、再次戀愛、再次失戀的酸甜苦辣, 自我認同也還在逐漸形成中,身邊的同志朋友談了戀愛也各自築巢, 我簡直是個無資源同志來著。
好不容易,到了研究所,又碰巧在北部,便約了學妹一起走遊行, 還記得那年和今年一樣是在北市府。 那是第一次看到路上有這麼多、和我一樣的、活生生的同志(LGBT), 我無法跟著前導車喊口號,因為我怕我一出聲就會哽咽, 那時的感動讓我到現在想起來還是忍不住紅了眼眶。
2009年,和第三任(亦為現任)女友一起走遊行, 看到拉板有「I'm here」的團隊號召一起走,便決定穿上紅衣走入紅色大隊, 這年前導車上是中央大學的何春蕤教授,她喊著『性權就是人權』, 當時我還不甚了解,而現在雖然能夠理解,但在保守的社會風氣下, 要從政府的箝制中奪回性權,恐怕還有好長一段路要走。
2010年,女友這年到熱線當義工,我以義工眷屬的身份和熱線開始有了接觸, 認識了更多、有著不同生命經歷的同志朋友,在彼此的陪伴下長出了能夠 面對自己、正視污名的勇氣與力量, (在這之前我無法將「我是同性戀」這幾個字說出口, 因為「同性戀」這個標籤,在我整個求學時期是我不敢讓任何人知道的污名) 我覺得我可以做更多,於是跑到遊行聯盟官網報名當交通組義工, 即使微不足道也希望能貢獻一己之力。
2011年,該死的工作要加班;2012年,表妹結婚無法參加遊行。
2013年,女友因為性驅力跑去當舞台組義工, 我也因為工作的因素離開熱線兩年,今年再跟熱線一起走, 卻發現好多人我都認不得了。 直到發污名貼紙的時候,大家不管認識的、不認識的才熱絡起來, 爭相將污名往自己身上貼,「不男不女」、「死T婆」、「陰陽失調」、 「變態」、「人妖」、「不自然」…
有種說法是:『同志和一般人沒什麼不一樣』,真的沒什麼不一樣嗎?
同志和異性戀同樣born this way, 但成長過程所揹負的污名量卻和異性戀有著極大的不同。 是的,我們不一樣,藉由再次將污名往身上貼的活動, 再次正視及擁抱這些佔據我們整個青春期的污名, 也擁抱了當年那個懵懂無依、傷痕累累、還是青少年同志的自己。
遊行走到中後段,大學時期的異性戀好友也逗陣來相挺 (其中兩位都是第一次走),這也是第一次有異性戀好友陪我一起走, 除了開心之外,也是感動,因為從沒想過會有異性戀好友和我同行。
每年遊行總會有個希望,希望有一天不需再舉辦同志遊行, 因為社會已不分性別、性傾向、性別認同…人人平等,且不再有各種歧視與污名。 公主/王子不管和誰,甚至是自己一個人,也都會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。
(可惜希望總是被現實狠狠刺破, 2011年遊行隔天,鷺江國中楊同學自殺、 2013年遊行隔天,台東舉辦反同性婚遊行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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